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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更新日期:114-06-05
- 發布單位:主計室第一組
主計室徵約用人員【職稱:行政專員】2名
國立陽明交通大學主計室徵約用人員【職稱:行政專員】2名公告
一、職稱:行政專員。
二、工作項目:辦理會計相關業務。
三、公告期間:自114年6月5日至114年6月14日止。
四、僱用期間:自奉核可後實際報到日起。
五、待遇:依本校約用人員報酬標準表規定(38,035元/月起薪)。
六、資格條件:
(一)學(經)歷:大學(含)以上會計或相關系所(需曾修會計學分)畢業,具有政府機關學校會計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。
(二)專長及相關證照:熟悉電腦應用軟體操作(含Word、Excel、PowerPoint等),具備公文撰寫能力。
(三)主動積極、具責任感、認真負責、富溝通協調能力、能獨立作業。
七、消極資格條件:
(一)不得與本校校長或擬進用之單位主管等具配偶或三親等以內之血親、姻親關係。
(二)無性別平等教育法不得聘任、任用、進用或運用之情形:
1.有性侵害行為,或有情節重大之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。
2.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,非屬情節重大,經機關(構)議決1年至4年不得聘任、任用、進用或運用。
(三)不具在學身分(在職專班除外)。
八、上班時間: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。
九、上班地點:台北陽明校區。
十、其他:
(一)特別休假:依勞動基準法辦理。
(二)試用期:先予試用3個月為原則,試用期滿經考核成績合格者,依規定進用;不合格者,停止進用。
十一、應徵方式:應徵者請備妥下列資料依序排列,彙整為單一檔案並註明應徵職稱,於114年6月15日前Email至(電子郵件:eva753951@nycu.edu.tw)或郵寄至「112臺北市北投區立農街二段155號國立陽明交通大學主計室第三組周小姐收」(郵寄以郵戳為憑)。
(一)個人自傳、履歷表(請以A4格式,內容應含自傳、服務及經驗說明、個人連絡方式及電子郵件)。
(二)最高學(經)歷畢業證書影本。
(三)可反映個人工作能力、證照專長及相關工作經驗等證明文件影本。
※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,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,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。
十二、如經通知面試須切結確實無性別平等教育法所訂不得聘任、任用、進用或運用之情事。
十三、洽詢:若有任何問題,請電洽(02)2826-7000轉62110周小姐。
十四、備註:
(一)正取2名,備取擇優至多3名。
(二)本次甄選結果如無適當人員,得予從缺。
一、職稱:行政專員。
二、工作項目:辦理會計相關業務。
三、公告期間:自114年6月5日至114年6月14日止。
四、僱用期間:自奉核可後實際報到日起。
五、待遇:依本校約用人員報酬標準表規定(38,035元/月起薪)。
六、資格條件:
(一)學(經)歷:大學(含)以上會計或相關系所(需曾修會計學分)畢業,具有政府機關學校會計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。
(二)專長及相關證照:熟悉電腦應用軟體操作(含Word、Excel、PowerPoint等),具備公文撰寫能力。
(三)主動積極、具責任感、認真負責、富溝通協調能力、能獨立作業。
七、消極資格條件:
(一)不得與本校校長或擬進用之單位主管等具配偶或三親等以內之血親、姻親關係。
(二)無性別平等教育法不得聘任、任用、進用或運用之情形:
1.有性侵害行為,或有情節重大之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。
2.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,非屬情節重大,經機關(構)議決1年至4年不得聘任、任用、進用或運用。
(三)不具在學身分(在職專班除外)。
八、上班時間: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。
九、上班地點:台北陽明校區。
十、其他:
(一)特別休假:依勞動基準法辦理。
(二)試用期:先予試用3個月為原則,試用期滿經考核成績合格者,依規定進用;不合格者,停止進用。
十一、應徵方式:應徵者請備妥下列資料依序排列,彙整為單一檔案並註明應徵職稱,於114年6月15日前Email至(電子郵件:eva753951@nycu.edu.tw)或郵寄至「112臺北市北投區立農街二段155號國立陽明交通大學主計室第三組周小姐收」(郵寄以郵戳為憑)。
(一)個人自傳、履歷表(請以A4格式,內容應含自傳、服務及經驗說明、個人連絡方式及電子郵件)。
(二)最高學(經)歷畢業證書影本。
(三)可反映個人工作能力、證照專長及相關工作經驗等證明文件影本。
※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,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,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。
十二、如經通知面試須切結確實無性別平等教育法所訂不得聘任、任用、進用或運用之情事。
十三、洽詢:若有任何問題,請電洽(02)2826-7000轉62110周小姐。
十四、備註:
(一)正取2名,備取擇優至多3名。
(二)本次甄選結果如無適當人員,得予從缺。